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9 11:24:00
近日,河南郑州一互联网公司直播员工周末上班引发关注。在网友录制的该公司直播片段中,直播场景为一间办公室,约有十五位员工在工位上工作。有网友留言提出质疑,直播员工上班是否侵犯了员工隐私权、肖像权?对此,该公司负责人回应称,直播员工上班是为了让公司工作状态和业务流程更透明,员工对此都知情,加班也会给加班费。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饶奋斌律师认为,直播员工加班的行为,可能会在一定范围内构成对他人隐私权、肖像权的侵犯。主要取决于这家公司其他员工的工作性质,若属很普通的工作性质,通过直播后向社会大众公布也不引起员工个人或他人的不适和反感(如企业修理工、缝纫工等),则一般不会构成对其他员工隐私权的侵犯。
同样肖像权,由于这行为可以认定为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到了其他员工的肖像,在未征得其他员工同意的情况下,拍摄并发布到网络上,应该可以认定为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总体上,认定隐私权、肖像权要以被侵权人是否在他们潜意识里这些未经其本人意愿让社会知晓而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或自身的不适感!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冰晶
编辑 丁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