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3 10:24:00
今年3月,镇安县永乐街道办镇城社区里,一场因建房引发的邻里纠纷在社区调解人员的奔走下悄然化解。居民刘某某准备在自家宅基地盖新房时,隔壁23户居民楼的住户们坐不住了——大家发现新房宅基地南边与居民楼北边间距不足3米,低楼层住户担心房子盖起来后北向采光受影响,多次到工地阻挠施工,双方言语冲突不断。“家里要是整天见不着太阳,日子咋过?”居民代表吴某某急得直上火;刘某某也委屈:“我有合法审批手续,没越界建房,咋就不让盖?”
矛盾升级前,社区调委会及时介入。调委会主任蔡炜带着几名调解员先到现场实地测量,发现确实存在低楼层采光隐患,但刘某某的宅基地审批手续齐全,双方各有道理。为了让两边消气,调解员兵分两路,一边跟刘某某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相邻权”的规定,说明盖房不能影响邻居基本生活;一边给居民代表做工作:“人家合法建房的权利也得尊重,咱们不能一竿子打翻,得商量着来。”两边的火气慢慢降了下来。
接下来,调解员把23户居民代表和刘某某叫到一起,围绕“间距、高度、安全”等问题反复商量。为了平衡采光和建房需求,大家想出个“折中办法”:新房南面墙和居民楼北面墙东段保持限定间距,这样不同楼层的采光都能照顾到;居民同意刘某某建1.2米高的临时院墙,但房子盖好后得拆掉,避免长期遮挡;建房时每层墙体不出阳台,屋顶出檐不超过0.7米,连打桩如果震裂邻居家墙体、留下消防隐患等细节都写得明明白白,规定全由刘某某负责修复赔偿。
经过多次沟通,双方签下6条协议,既保障了居民的采光权,也让刘某某能在合法范围内建房。4月初,新房基础工程重新开工,现场再也没有争吵,只有施工机械的轰鸣声和居民们放心的笑脸。吴某某感叹:“调解得公道,没让我们吃大亏,也没难为邻居,这日子还能和和气气过。”刘某某也说:“按协议来,大家都省心,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还是好邻居。”
这场可能闹大的纠纷,就靠社区调解人员一趟趟跑现场、一次次拉家常、一句句讲法律,把双方的顾虑都写进协议里,实实在在解决了问题。如今,刘某某的新房正顺利推进,23户居民的生活也没受影响,邻里间的矛盾在“法理情”的融合中悄然化解,守住了基层社区的和谐安宁。
责任编辑:安心 审核: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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