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23:39:53
在中国,根据《宪法》和《立法法》,制定法律的主要部门如下:
负责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包括民事基本法、行政基本法和刑事基本法以及诉讼法等。基本法律的制定或系统修改必须经全国人大代表过半数通过才能达成。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制定和修改除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它也有权对基本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这样的修改必须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批准。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制定行政法规。行政法规主要是为实施法律和行使宪法规定的国务院的行政管理职权作出的规定。
制定部门规章,用于规范特定行业或领域。
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这些法规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总结: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及一般法律。
国务院负责制定行政法规。
国务院部委负责制定部门规章。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制定地方性法规。
民族自治地方人大负责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