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虎百科

当前位置: 首页 > 常识 >

行政抽象行为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1:40:53    

行政抽象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人或事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这类行为的特点包括:

对象的普遍性:

抽象行政行为针对的是广泛的、不特定的对象,而非特定的人或事。

效力的普遍性和持续性:

抽象行政行为具有普遍的效力,对某一类人或事具有约束力,并且这种效力是持续性的,不仅适用于当时的行为或事件,也适用于以后将要发生的同类行为或事件。

准立法性:

抽象行政行为在某种程度上具有立法的性质,因为它制定的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则。

不可诉性:

通常情况下,抽象行政行为是不能直接被提起诉讼的,因为它并不是针对某个具体个体作出的决定。

行政抽象行为的主要形式包括:

行政立法行为:包括制定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

其他抽象行政行为:指行政机关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这些行为规则在一定范围内和管理领域内对所有人具有普遍约束力,并能重复多次适用。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抽象行政行为具有普遍性和持续性,但在特定条件下,如法规的明确授权或法律规定,某些抽象行政行为也可能是可诉的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