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1:55:52
警察会受理的案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除了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军队内部案件、间谍案和监狱内犯罪案件外,其他刑事案件均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包括各类治安案件和事件,如交通事故、火灾、爆炸等治安灾害事故及其他自然灾害事故。
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其他危难情形,需要警察立即救助的情况。
涉及公民之间的纠纷,需要警察介入调解或处理。
例如,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走私犯罪、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
总结来说,警察受理的案件范围广泛,涵盖了刑事、治安、群体性事件、紧急求助等多个方面,旨在维护社会治安和公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