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1:44:52
前科通常指的是 以前曾经犯罪并受到刑罚处罚的记录。具体来说,前科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被法院判处刑事处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无期徒刑或死刑缓期执行)的人,其刑罚已经执行完毕,被称为有前科。
曾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人也属于有前科。
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例如行政拘留)的人,有违法记录,但这并不被视为前科。
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党籍纪律处分,或近三年内有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人,也可视为有前科。
曾参加过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属于有前科。
有吸毒史的人也会被记录为前科。
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正在服刑的,或者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也会影响个人的前科记录。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罪犯,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未犯新罪,而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又犯新罪的,不认为是有前科。
正在服刑的犯人再犯新罪,不被视为有前科,而是属于服刑中重新犯罪。
综上所述,前科主要是基于个人曾经的犯罪记录及所受刑罚,这些记录可能会对个人的社会生活和职业发展产生长期影响。有前科的人在入伍、就业等方面可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