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19:49:53
北京国地税的纳税期限如下:
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税种每月申报,申报期限为次月10日内。
企业所得税每季度预缴申报,季度结束15日内进行。
印花税每季度申报,季度结束15日内进行。
个人所得税每月7号以前申报并缴纳税款。
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种每月15号以前申报并缴纳税款。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税种按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期限缴纳,一般一年两次。
建议:
纳税人应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报和缴纳税款,避免因逾期而产生滞纳金。
对于按季度申报的税种,建议提前安排时间,确保在季度结束后的15日内完成申报和缴纳税款。
如果遇到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注意查看税务部门的公告,了解具体的顺延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