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9 15:54:11
质疑招标公告时,应当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仔细研读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技术规格、评标标准、合同条款等,找出你认为存在问题的内容。
收集证据材料: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往类似项目的招标文件或合同等,以支持你的质疑。
确定质疑主体:由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提出,如果是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都有权提出质疑,但最好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协调。
质疑期限:注意质疑的期限规定,通常在招标文件发布后的一定工作日内,常见的是在开标前10 - 15天左右。
质疑格式和内容:
格式要求:质疑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最好用正式的公函格式。函件要包含质疑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被质疑方(通常是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内容要求:包括质疑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被质疑方的名称和地址,质疑事项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以及相关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和第六十五条,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