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02:11:24
在成都,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应当在 怀孕三个月内到女方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取生育服务证。这是根据《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的规定,办理方主要是女方,男方则提供辅助。
办理准生证所需材料包括:
1.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若已婚则需将婚姻状况变更为“已婚”。
4. 医院出具的孕情证明(盖章)。
5. 男女双方2寸合照3张。
6. 若户口有变动,需到原户口所在地开具未领过生育指标的证明。
建议尽早办理准生证,因为很多医院在建档时需要提供准生证,且提前办理准生证可以避免后期手续的繁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