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16:34:36
合同纠纷应当在 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具体规定如下: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依法约定由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则按照约定执行。
建议:
如果有明确的合同履行地点,建议优先选择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书面协议约定管辖法院,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则应按照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