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5:52:23
办理税务登记或交税时,需要携带以下手续和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果为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公司章程复印件。
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开具纳税证明申请表(一式一份)。
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
区(县级市)税务局开具的《纳税证明》原件(仅指需要到市局开具纳税证明的情况)。
银行转账凭证(如果企业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税)。
其他相关资料,如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检查报告等。
委托书(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
请注意,不同地区的税务机关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要求提供一些额外的材料,具体要求还需以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为准。建议提前联系当地税务机关或通过其官方网站获取详细的资料清单,以确保准备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