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23:03:55
司法安全检查是指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根据审判工作的需要,依法防止限制物品、管制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强腐蚀性物品等危险物品进入审判场所,以保护参加庭审活动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职务行为。
司法警察是执行安全检查的主体,其职责包括:
要求来访者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进行登记。
对进入审判场所的人员及其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危险物品带入。
确保安全检查场所与审判、诉讼服务、办公等区域有效隔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形成单一进出口的封闭环境。
使用安全检查门、手持金属探测器、物品柜等必要的安全检查设备,确保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安全检查时设引导员和检测员两个基本工作岗位,分别负责证件查验、登记和人身及物品的安全检查。
明确禁止携带进入审判场所的物品,如未经法院允许的录音、录像、摄影器材,禁止私人携带的枪支、刀具等管制物品,以及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物品等危险物品。
对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不服从安排的受检者,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阻止其进入审判场所。
司法安全检查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授权司法警察为维护审判场所秩序、保证参加庭审活动人员人身安全和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职务行为。通过严格的安全检查,可以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法庭审判的顺利进行,并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