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08:56:44
办理户口需要提供的证明根据不同的入户类型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以下是常见的几种入户类型及其所需材料:
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居民户口簿》
《结婚证》
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申请人和所投靠子女的《居民身份证》
《居民户口簿》
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子女和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迁入人与户内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生证等);非直系亲属迁入的,提供户主同意迁入及在此居住证明;农业人口迁入的,提供村委会同意接收证明;
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提供本地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单位自管房提供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无房产证明的提供购房发票或银行贷款购房合同及房管、物业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及以上证明的复印件。农业人口提供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
本地大中专院校毕业分配的:本地生源提供《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与就业报到证一致)的证明;未分配工作的,出具学校证明。非本地生源提供中组部、人事部、市人事局出具的报户口介绍信,市局或分县局出具的入户通知单,《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与就业报到证一致)的证明。
此外,根据最新的户政服务便利化措施,市民可以通过“警快办”微信公众号办理户籍类证明,包括户籍信息证明、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注销户口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户口迁移情况证明等,实现“全程网办”。
建议您根据具体的入户类型和需求,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并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的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