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16:33:24
人保工伤的鉴定时间主要涉及两个环节:工伤认定的时间和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
工伤认定申请一般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日内由所在单位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 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在必要时根据司法机关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延长时限。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 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综上所述,从申请工伤到最终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整个过程应在 90日内完成,必要时可延长至1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