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04:59:07
假释的申请和执行主要由以下部门负责:
通常是指监狱或劳教所,它们负责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中级人民法院有权裁定假释。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假释的审查应由高级人民法院进行。
在假释考验期内,由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进行监督执行。
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后,在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严重疾病、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条件下,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