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9:12:22
劳动仲裁是指 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具体来说,劳动仲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多种劳动争议,包括但不限于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争议。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劳动仲裁具有以下特征:
劳动争议仲裁为法定前置程序,当事人不能自由选择,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
劳动仲裁在程序上类似于司法程序,但由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不具有最终司法判决权。
此外,劳动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进行仲裁不收费,其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综上所述,劳动仲裁是一种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律制度,通过仲裁委员会对争议进行公断和裁决,以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