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9 11:30:50
办理退休时,档案调动流程通常如下:
身份证
户口本(如适用)
报到证(如适用)
调档函(由新档案存放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
向新档案存放机构(如人才中心或档案局)申请开具调档函。
携带调档函和身份证原件到原档案存放机构办理档案调动手续。
档案调动通常通过公对公的形式进行,个人不会持有或携带档案。
调档函的有效期一般为30天,档案必须密封并由具有档案管理资格的单位或机构在封条上盖章。
档案调动过程中,应确保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请根据您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和流程进行操作,并提前与相关部门联系确认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