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1:27:23
警告处分是针对党员违反党的纪律但尚未达到严重程度时的一种纪律处分形式。以下是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的具体情形:
党员的行为违反了党的章程、准则、决议、决定等规定,或者在工作中出现失职、渎职等行为,但情节较轻,尚未构成严重违纪。
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
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
不按照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积极工作,不执行党的决定,不按时交纳党费等。
轻微违反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等。
在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敷衍塞责,造成一定不良影响;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其他行为。
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或者有其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等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
在公共资金收支、税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金融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等财经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
警告处分的影响和后果包括:
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拔职务或者进一步使用,也不得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或者进一步使用。
受警告处分的党员,虽然不涉及停止党员的权利问题,但在党内仍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总的来说,警告处分是一种较为轻微的党纪处分,适用于违纪情节较轻的党员,旨在通过提醒和警示,促使党员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及时改正,并维护党的纪律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