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2 14:28:00
大众网记者 张芳 菏泽报道
4月11日,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为进一步提振住房消费,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加大住房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对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了调整。
降首付 提额度 优化多项政策措施
此次政策调整主要涵盖多个方面。在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方面,缴存人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或再交易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最低首付比例由30%降至20%,这一调整将降低改善型住房需求者的购房门槛,减轻其首付资金压力。
现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也得到了提高。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购买现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提升至85万元;单方正常缴存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这有助于满足购房者的资金需求,促进现房交易市场的活跃。
在提取政策上,取消了异地购房提取的户籍地和工作地限制。缴存人在菏泽市外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时,不再需要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或户籍凭证。不过,在提取业务异常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仍需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并按原规定提供相关凭证。
为支持购房提取代际互助,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自住住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除本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外,还支持提取双方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款。但所有提取人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金额,且购房人父母、子女需在购房一年内申请提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再交易住房以契税凭证出具时间为准。同时,父母与子女之间进行房屋买卖的情况不适用该规定。
对于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符合菏泽市住宅电梯更新改造范围且实际支付更新改造费用的家庭,缴存人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自住住房老旧电梯的更新改造。在《特种设备 (电梯) 使用登记证书》发放之日起一年内,夫妻双方可申请提取一次,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扣除政府奖补后的本户实际支付的分摊金额。
此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材料也得到了精简。月缴存基数在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当前为每月5000元)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再需要提供纳税证明。
据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这些政策的调整,将为菏泽市广大缴存人在购房、住房改造等方面带来更多实惠和便利,有力推动当地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开通商转公直转业务助力居民优化负债结构
日前,大众网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的还贷压力,经合作银行同意,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在菏泽市范围内开展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直转业务(以下简称“商转公”直转业务)。
“商转公”直转业务是指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向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将尚未结清的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通过办理不动产“顺位抵押”登记手续,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直接结清原商贷,借款人无须自筹资金即完成原商贷转为公积金贷款的业务。
借款人办理“商转公”直转业务,应符合《菏泽市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贷款条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所涉房屋产权明晰、无产权纠纷,未设定除原商贷外其他抵押,未设立居住权,不存在诉讼立案或在途变更情况,无被法院查封或被其他行政手段限制等,可正常办理第二顺位抵押。(二)征得原商贷银行和委托银行同意并取得《菏泽市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直转业务银行意见书》,借款人、原商贷银行和委托银行均同意并愿意配合办理不动产“顺位抵押”登记、结清原商贷和注销原抵押登记等相关业务。(三)借款人同意根据银行核算结果超额预存,预存资金包括商贷余额本息与转贷额度差额部分及其它应付费用,待商贷结清后再将剩余资金返还。(四)市公积金中心其他政策规定的条件。
据了解,本通知自2025年4月11日起施行,此举降低了转换成本与操作门槛,进一步助力居民优化负债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