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22:01:04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 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这种罪行在中国刑法中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重要过失犯罪。
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本罪主体。
侵犯他人的生命权利,无论对象是中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还是正常人或有生理缺陷的人,其生命权都受到刑法的平等保护。
表现为行为人实施的过失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结果。过失行为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
行为人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持否定态度,即不希望也不放任其发生。与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故意不同,过失致人死亡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过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存在其他法律规定或情况,可能会影响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认定和量刑,例如存在其他减轻或加重处罚的情节。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过失致人死亡罪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过失程度、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否存在其他减轻或加重处罚的情节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