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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可以报销工伤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2:16:52    

工伤可以报销的费用包括以下几项:

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包括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外地就医交通费和食宿费:

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和食宿费用。

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生活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

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劳动能力鉴定费:

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费用。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相关费用。

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这些费用报销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的,如果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则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建议工伤职工及时申报工伤,并在治疗过程中妥善保留相关单据,以便顺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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