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03:32:24
承兑到期后, 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内有效。因此,承兑到期后2年内未行使权利,则票据权利将消灭,承兑失效。
具体参考条款:
1. 《票据法》第十七条: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
2. 《票据法司法解释》第十三条: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3. 《票据法》第四十条: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建议:持票人在承兑到期后应尽快行使权利,以免因超过时效而导致权利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