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0:54:52
根据《中共纳雍县委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严禁大操大办酒席的有关规定(试行)》,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操办酒席。
湖南省规定,党员干部原则上不得办酒席,若确需办酒,则宴请规模需控制在10桌以内,超过10桌的须事前报告请客名单。
广东省廉江市规定,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宴请规模要控制在10桌(含10桌,或100人)以内。
江西省莲花县纪委规定,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操办酒席不得超过10桌。
四川省纪委监委印发文件,对领导干部提出“八严禁”,包括生孩子、过生日等不得办酒,确需操办的,邀请范围不得超出近亲属。
综上所述,不能办酒席的干部主要包括公职人员、党员干部以及在特定情况下(如生孩子、过生日等)的领导干部。具体规定可能因地区和级别而异,建议参考当地的相关规定。